聖言真理

『聖言真理』三卷

大邑南雄代天府正心社崇善堂主筆司主掌考教  大魁夫子   

繁華社會俗全非  力挽狂瀾桃筆揮

厚植淳風連禮教  消除戾氣燦光輝

心靈潤澤詩書重  物質需求簡樸歸

共振綱常揚孝悌  謙虛忍讓化爭誹

話:心小智大,智圓行方

為人之道,心欲小而志欲大,智欲圓而行欲方,能欲多而事欲少。所謂心小者,慮患未生,戒禍慎微,不敢從其所欲也。志大者,包容萬物,一齊殊俗,是非輻輳,中為之轂也。智圓者,終始無端,方流回返深泉而石竭也。行方者,直立而不撓,素白而不污,窮不異操,達物肆志也。能多者,文武兼備,動靜中儀也。事少者,執鈞於智廣,處靜以待躁也。是故,失即反,盈則損。故聰明智廣守以愚、多聞博辨守以謙、武力毅勇守以畏、富貴廣大守以狹、德施天下守以讓,此五者,先王所以守天下也。故,春秋傳曰:無始亂、無怙富、無恃寵、無違同、無傲禮、無驕能、無後怒、無患非義,此九官,古人以立身之本也。故,夫明己示者淺,有過不知者蔽;述而不返者流,以言此怨者禍;令以心乖者廢,後廢謬前者毀;怒而不威者犯,好眾辱人者殃;戮辱所仁者危,慢其所敬者凶;貌合心離者孤,親佞遠患者亡;信讒棄賢者嘆,私人以寬者浮;女藹公行者亂,群下外恩者論;凌下強取者侵,名不勝實者耗;自厚薄人者棄,薄施厚望者不報;貴而忘賤者不久,用人不得其正者殆;為人擇官者失,決而不仁者險;陰謀外洩者敗,厚飲薄施者彫;此之至理是大體也。故,立德之本在於正心,心已正則身就正也。若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國之寶也;口不能言之,身能行之,國之器也;口能言之,身不能行之,國之用也;口言善,身行惡者,國之妖也;可不慎矣。

 

南宮太乙柳星君 

臨堂撫景述微情  目睹塵寰暗震驚

山水神怡堪養性  野泉逸趣可修身

談:世人勿以善小而不為

在深山野泉之旁,放置一支木瓢,供行色勿勿焦渴旅人一瓢之飲,雖非眾生大善,亦非感天動地之義舉,但世人卻以善小而不躬行,而那些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為之人更是不屑一顧。在這紅塵競逐激烈之中而能對周邊之人多一分善行,少一點私慾,亦能益己助人。而對當今惜情紛紛擾擾,道德日漸沈淪,人性墮落之人間,亦是變為美好。是此,對這位無名氏應加以褒揚。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飲。」日來月往,誰知道它清涼了多少人之心田,則此不期而遇之山泉小酌,即可啟開愚蒙,打開靈智,不必面壁多年才能參禪,不用苦讀經書始能悟道。當其俯下身來,山泉一塵不染,這是一池纖毫畢現明鏡,不僅照亮地上青山高空雲影,亦照明了靈魂塵垢、人世紛爭,更照明了人性。

醜惡之輩為圖謀名利,不擇手段,作出傷天害理情事,而不知歷世善惡因果世世相傳,冤冤相報無時不休,令人目睹不覺心寒,禍福無門,由人自作,善有善報,惡有殞殤,天里昭彰,絲毫不漏。小善積滿,德門可揚,禍劫不侵,子孫向榮。揮筆至此,後會有期。

 

大邑悟心社從善堂副主席 

詩一

道煉惟精靜自成  朝元五炁我神清

醒心改性真機悟  避世虛華寄此生

陶冶本靈純本體  深耕樂土究何爭

真誠缺乏難修法  善果何來證有緣

詩二

願善人家錫福音  頹風共挽體天心

道宜古雅淳風俗  欲悟真禪效聖神

教本無分惟善本  闡明理智樂天倫

崇賢崇聖綱常振  德業功成善果臻

 

代天巡狩靈官   

詩一

風範涵容兩俱全  安貧樂道可無慚

蓬萊誓志宜堅守  速把丹心獻聖壇

詩二

研經悟道到深闌  睡眼迷離興未殘

晨起持行宜喚醒  夜來趺坐靜蒲團

 

本堂註生娘娘 

論:當今父母

父母愛孩兒,不怕多愛只怕溺愛。溺愛孩兒要什麼給什麼,是錯愛。家財萬貫不如父愛,金山銀海不如母懷。

愛護並非放縱,是需要用愛去管教。教好孩兒是父母之責,對社會大眾盡責。

愛護自己孩兒,敬孝自己父母,進而敬畏天地而愛護大自然。

生兒並非難事,教育方大事,培養孩兒,以身作則開始。

 

天庭地府記錄神

黑白兩將軍

第三殿引魂福德神 }齊降

文武判官刑具官

冥府第三殿宋帝王

三心未了道難求  殿內幽魂不知修

冥法莊嚴王法重  銅枷鐵鎖判惡囚

案證

王曰:令文武官升堂,福德引魂到案前。

福德曰:遵令。

王曰:命犯魂三步三跪一叩首押進。

福德曰:稟主王,犯魂已押進,請主王定奪。

王曰:令天庭、地府記錄神打開黑紅簿對照之。

記錄神曰:是之,今夕犯魂曾是本堂之生又職總理管錢。

王曰:案前犯魂將頭面抬高。

魂曰:顏面盡失,見不得神人,請開恩。

王曰:頑魂多端,罪深無顏,先叩六十響頭再將頭面抬起,向前看。

魂曰:請原諒。

王曰:速速報姓與名。

魂曰:報姓有損辱家門,報名有害雙親與子女,請主王可否不報名?

王曰:不可,名可匿不報,姓報之。

魂曰:魂小姓陳者,主王請開恩。

王曰:適逢本堂著造之期,良機勿失,有虧失天道堂之事,從實招之,他事勿談另判,招之。

魂曰:犯魂姓陳,生前於台東縣山區一帶之居民,娶妻生子後,為了生活束奔西跑,以致最後落地生根在恒春,而後有一機緣進入天道堂為天師恩師之生徒,又在有機會之下,當為天道堂管錢財務總理,至臨終之前,為期之問,統籌所有金錢,將全部錢款部份飽入私囊,入虎喉,不出虎口。

王曰:可惡至極,該受落蒸地獄一百二十年。

魂曰:饒之,饒之,犯魂生前也協助建廟也,恩師閔恩也。

王曰:恩師助爾無法記,有一次星星之火可燎爾家園,多少人命財產付之一炬,恩師恰恰適時駕降,保住爾一家性命、財產,但爾不知好與壞,差點害得天道堂關門。讓爾恩師無金鑾殿可安座,多可惡,罪與天齊。

魂曰:自始自終,魂妻子掌控所有錢款與堂務,魂也無可奈何。

王曰:續實招之,否則命黑白兩將軍押爾妻子孽鏡台相見。

魂曰:不用之,實招就是。

王曰:速速招之。

魂曰:魂於天道堂中,不亂作,但胡為,對上不尊,對下不敬,對神更加排斥在外。於「人學聖言」將送書灰之時,速速將全部恩師金牌、錢款,各方善信捐款之名冊,全部毀滅,使得所有帳款無法查起,有一債主病重危在醫院,後來在陳堂主、戴統監、施總理等等,苦苦懇求之下,金牌拿出小部份變賣,換金錢救了債主一命,其餘金牌石況大海,後來天道堂確實困難重重,陳堂主想盡辦法求生,開始做遊覽車生意,每天下午魂均準時派人到天道堂收錢,錢一去不回頭,天道堂不能生存撐不下去,把野花、野果當供品,主王,魂說不下去,可否下期再續。

 

天庭地府記錄神

黑白兩將軍

第三殿引魂福德神 }齊降

文武判官刑具官

冥府第三殿宋帝王

王曰:令福德押進犯魂,黑白兩將軍隨後,刑具官在側,令犯魂三步一跪,三叩首,少一樣,刑具官刑之。

福德曰:遵命,犯魂已押進,主王定奪。

王曰:犯魂今夕乃良機,將爾實犯、實做、實招,以戒後世人與警世迷途者。

魂曰:腳破皮痛不能跪至案前,請主王開恩。

王曰:皮肉之痛而已,速速招之,不可為非亂想。

魂曰:當天道堂非常困難之時,陳堂主與堂生協力作遊覽車生意,魂每日下午派人收錢,不留作堂費用,堂快要欲絕,不過這是魂之所望。

王曰:如此可惡,刑具官刑一百二十大板後再招。

刑具官曰:刑畢。

王曰:再續招。

魂曰:當本堂興高彩烈,高興要慶祝堂慶辦歌唱比賽之際,魂帶動人搬弄是非傳惡言,讓大會不能成功,而且招兵買馬大鬧天道堂,神人顏面盡失,面對大眾、社稷,要讓天道堂神人不能宣揚鸞堂之意義,今夕藉此再吐一重事,要使天道堂永遠、永遠無法讓信眾心服口服,沒堂生、堂關門,是魂最大願望,也是罪魂走入不歸之途。

王曰:罪深心辣,再說。

魂曰:除恩師金牌之外,錢款、建堂工程款、捐款之明細永遠不能向大眾告白,以致天道堂蒙上一層灰,將無法清除掉,建堂也就遙遙無期,所幸老天有眼、地有耳,該去則去,雲過天漸晴。

王曰:犯魂爾雙足未曾落地卻能掌舵一堂,陳堂主打落牙齒含血吞,爾可否知情?

塊曰:魂不但如此對天道堂神人之凶,因犯魂有錢,有誰不敢不從?宗旨是不讓天道堂存在。

王曰:心腸太殘忍,魂爾可知之,天不從人順,天道堂歷盡滄桑,不倒翁仍然站立起來。

魂曰:慚愧至極,請恩師開恩。

王曰:恩師有曰,不能臨時抱佛腳。

魂曰:如今反悔已遲,奉勸世人,勿重踏覆轍,請主王原諒。

王曰:令記錄神打聞記錄簿對照之。

記錄神曰:大致尚可。

王曰:令文武判官判之。

文武判官曰:可之,犯魂生前他事不說,小魂在天道堂中翻來覆去,今判魂流海地獄、夾山地獄各一百二十世,期滿再判為獸類一百二十世,稟主王可否?

王曰:判得好,此乃陰律刑判,魂爾無地自容,令黑白兩將軍押回地府,乃三步三跪九叩首回府。餘各將官、神隨主王回府。

 

天庭記錄神、地府記錄神

黑白兩將軍

第二殿引魂福德神       齊降

刑具官、文武判官

冥府第二殿楚江王

陰陽燮理權衡操  世道吁嗟奈若何

一片刀山消不盡  千重地獄豈能逃

鱗魚擺脫金鈎鈎  倦鳥窮投鐵網羅

苦海茫茫深萬丈  回頭宜早勿沉疴

案證

王曰:令文武判官、各官位升堂。 · 

王曰:打開黑紅簿,今夕審之何方善惡魂?

記錄官曰:今夕押帶犯魂乃曾經是本堂堂生,後來任職經部數年之魂。

王曰:令引魂福德押進犯魂,並命犯魂伏地跪拜,一步一跪,押進案前。

福德曰:犯魂己押進,請主王定奪。

王曰:何方居之?

魂曰:犯魂是台南縣靠海邊一帶之人民。

王曰:將頭抬起來。

魂曰:無顏見恩師與堂生之面。

王曰:報名姓。

魂曰:實無顏面,請主王准報姓。

王曰:可之。

魂曰:魂乃張門女氏。

王曰:今夕借良機實招,無奈時間不待人,故特准他事無辦不談,今只說犯魂如何玩弄整個天道堂?

魂曰:小女子幫忙天道堂是有事實,那有對不起天道堂及恩師?

王曰:此犯魂不實招,令刑具官刑五十次大抱火柱,讓犯魂燒心燙骨。

魂曰:唉!唉!疼死了。

王曰:招否?

魂曰:犯魂曾是堂生,職任經部,在這數拾年之中搬弄天道堂上上下下之堂生是非,使天道堂合不合、分不分,成更難。

王曰:仁學聖言清醮圓醮後,汝心腸太過惡毒,犯魂說詳細,慢慢說之。

魂曰:魂於仁學聖言清醮圓滿之後,全部將所有之錢財封鎖起來,因本堂管錢總

理是犯魂:::,故所有錢財不漏一文在天道堂,要使仁學聖言之冊灰無

法繳送天庭、地府、水府。

王曰:太可惡,罪惡重極,再續。

魂曰:所幸鳳山南雄代天府崇善堂堂主任委員張簡秀介及堂生協助,各友堂幫

忙,方將書灰辦妥,後來犯魂將天道堂六部之生、樂、經騙拐他處,續在犯魂自建之宮中執鸞,要讓天道堂無法執筆,神人停鸞將近三年,其中無法濟世、辦事,更讓人不能原諒的是帶走恩師首任之聖乩,更用公款,買請他堂聖乩來犯魂之宮中執鸞,害得天道堂差點關門。

王曰:犯魂真可怕,小小女子心腸毒辣。

魂曰:恩師教誨聖言半句未能聽入耳,尤其一次在恩師聖誕中,無懼恩師在座前,無故打罵堂生,更四處搬長弄短,是非亂說,根本無視於堂生乃恩師之腳力。

王曰:續說。

魂曰:當金錢與堂生騙拐走後,耀武揚威,可憐天道堂何從何去也,欲哭無淚,落魄得連螞蟻也不敢進來,香火欲斷,叫苦連天,連嘆氣也沒力氣,犯魂罪該萬死,也不敢請恩師諒解。

王曰:說清楚。

魂留:巍巍數拾年,天道堂差點敗在犯魂之身上。堂主、堂生相互砥手、砥腳,忍苦耐勞,協力扶助天道堂。每當天道堂沒錢買花、香、果之時,犯魂竟然哈哈大笑,拍手叫好,心想暗中高興天道堂這輩子無法建成,恩師更無法安座。但人算不如天算,有一日上蒼公平,發揮應有的待遇│『 中風  ,最後不如一隻棄狗,二十四小時坐輪椅至病死醫院無人知曉。

王曰:跪好,再招。

魂曰:魂已實招,別無他錯。

王曰:可惡犯魂,命刑具官將犯魂押入割舌地獄走一回,看看下場如何?怕否?實招之,否則即行刑。

刑具官曰:遵命。

魂曰:可怕至極點,但魂未有搬弄是非也。

王曰:汝在天道堂內結群結拜成黨,酒肉成友,將堂生拐走,汝之恩師曾提醒汝,點燈照路,切莫點燈照肚,天師恩師救汝全家性命與財產,汝全然不知嗎?可惡之女子,恩未報,仇先到,未將神人放在眼內。

魂曰:主王,魂確實是如此,因當時天道堂內,魂最有錢。

王曰:犯魂汝真是獨手撐天。

魂斤:今夕借堂中著書之良機,將魂對堂之過錯,獻借世人做警惕之實。

王曰:魂罪惡貫滿,要不是陳堂主與堂生有超人之殺力與忍功,否則天道堂將又歸於零,是皇天不負苦心人,天道堂今有金鑾殿,恩師也安安穩穩安座,令文武判官判之。

文武判官曰:此犯魂罪深惡重,判犯魂割舌地獄、抱火熱鐵炷地獄各一二 0 年,刑滿判為家畜,稟主王可否?

王曰:可,判得可圈可點,此乃陰律天條,犯魂可知否?

魂曰:無話可說。

王曰:令黑白兩將軍押犯魂回府,所有官、神將軍隨王回殿。

 

天庭記錄神、地府記錄神

黑白將軍、引魂福德神                           齊降

刑具官

冥府第一殿秦廣王                  

陽法縱能日維新   陰規豈許假瞞真

莫言馬虎何無事   判筆三尸不亂陳

'述:胡為之堂生

一旦無常到,方知夢裡人,萬般帶不去,唯有業隨身,沒錯。

王曰:令文武官升堂。

王曰:令記錄神打聞黑紅簿,今夕審之何方善惡犯魂?

交簿官曰:稟主王,今夜審之犯魂乃屏邑本境人氏,亦是本堂悖堂之生也。

王曰:命引魂福德神押進。

福德曰:享主王,犯魂已押進,請主王定奪。

王曰:殿前犯魂何不跪下?

犯魂曰:此殿乃犯魂前生修性之道堂,恩師之門生。

王曰:好膽之犯魂,跪下。

犯魂曰:不跪也。

王曰:令刑具官刑大板五十下。

犯魂曰:主王饒命,犯魂跪下。

王曰:令犯魂從實招供作惡之端,以闈化世民。

魂曰:犯魂出生於屏東縣內,一對雙親乃篤實之務農人家,稟主王,可否瞞姓名?

王曰:可瞞名,姓不可瞞。

魂曰:犯魂乃姓謝,自幼聰明,一路受父母恃重,自建下自傲之態,目中無人,從學校出校門之後,父母讓我學得一技之長。而後未確學以致用,當時機成熟之時,開了一家汽車保養廠,起初生意很好,技術也不錯,客人雲集,故賺了不少錢,而後利用小聰明,在客人車上動手腳,讓客人第二次進修之後,獅子大張口,後來客人知道後生意一落千丈,這時腦海中全是錢在轉動,所以惡從膽邊生,有天晚上選擇附近一戶小康人家,又看上他女兒,當晚爬窗戶強姦該女子,後來重施故技,該女子父親不得不將女兒嫁給犯魂,生一女又拋棄母女再娶別的女子,稟主王,以上是事實,已全招。

王可:再不實招又要用刑。

魂曰:已實招。

王曰:黑白兩將軍拖至殿外再刑一百一十大板。

刑具官曰:遵令,稟主王,犯魂已昏倒。

王曰:潑還陽水。

刑具官:遵命。稟主王,犯魂已醒,引魂福德已押進。

王曰:續實招。

魂曰:願招之,犯魂在一次機緣下,曾為天道堂天師之門徒,歷盡二、三年之久,小聰明之腦袋又開始復發,故利用本堂建堂之誼,向多方善合騙取金錢,且謊稱繳於本堂尤姓堂生,嫁禍他人,假籍張天師之稱,幫人改運、看風水等等   惡劣之心態,致天道堂雞犬不寧,作惡多端,並非一夕之問可說盡,稟主王,可否下期再述?

王曰:可也。

(續前期)

王曰:命福德押進犯魂。

福德曰:遵命!犯魂已押進,請主王定奪。

王曰:犯魂續招供,速速之。

犯魂:已招。

王曰:好大膽畜生,招之?否則先刑一百二十大板,刑具官刑之。

刑具官曰:遵命,犯魂痛得皮肉開花。

犯魂曰:主王饒命。

王曰:時間有限,說重點,越奸越巧越能了。

犯魂曰:犯魂在天道堂中不存慈念善心,害神、害人、更害友堂 ( 合善堂斷誼數年交惡),害得天道堂沒香可拜,因犯魂將香賣掉,四處搬弄是非,讓有心幫助天道堂之信眾聽而遠之,到處騙錢嫁禍堂主,犯魂言真語實,恩師未能聞恩,故有一日清晨在夜遊神監視之下,去撞火車而五馬分屍,眼睛、七孔、腦漿四溢,橫屍大太陽曝露之下,結束年輕歲月的一生,稟主王,犯魂一生無是處,請主王饒命。

王曰:命交簿官對照之。

交簿官:此魂所說乃不及一半。

王曰:時間不待之,命武判官判之。

武判官曰:此魂惡深禍端極點,判五十年流海地獄、夾山地獄五十年,刑滿再轉為禽畜百世,稟主王可否?此乃陰律之判刑。

王曰:判得妙,判得好,可惡!此案證到此結束。命黑白將軍押犯魂回府,所有判官將軍隨主王回殿。余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