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生命創新祭拜文化(二)

戒殺四十八問

(清)崑山周思仁述
凡夫白話譯

嗚呼。殺劫之來。亦慘矣哉。其在人道。或數十年。或百餘年。方一見。在畜生道。則無日不見。一遇雞鳴。即有無限狠心屠戶。執利刃。伺群畜奮然捆縛。群畜自知不免。大聲躑跳。動地驚天。救援不至。各各被人面羅剎。抽腸拔肺。哀聲未斷又投沸湯。受大苦惱。片刻間。億萬生靈。身首異處。

嗚呼。彼獨不畏殺乎。受制於人。憤憤而死。冤無可伸。鬱而為戾氣。戾氣一聚。而諸天魔王。遂出世而了此案矣。

慈受禪師偈云。世上多殺生。遂有刀兵劫。負命殺汝身。欠財焚汝宅。離散汝妻子。曾破他巢穴。報應各相當。洗耳聽佛說。

由此觀之。殺劫之來。皆人人殺業之所召也。則夫臨殺劫。而思所以逃之者。惟以戒殺轉之。其機最捷。其感最神。他善敵不過也。

余故作戒殺問答一卷。釋人之疑。而堅人之信。所願大地眾生。於過去殺業。念佛超薦。未來殺業。當下斷除。發大慈悲。發大堅忍。誓不故殺一微細生命。如此而猶慮殺劫之不能逃也。八部金剛。截我頭去。

客曰。書云。惟天地萬物父母。惟人萬物之靈。天生異類。本為養人。禁之不殺。何為。

答曰。既知天地為萬物之父母。當知萬物為天地之赤子。赤子中有強凌弱。貴欺賤者。父母亦大不樂矣。倘因食其肉。遂謂天之所以養我。則虎豹蚊虻亦食人類血肉。將天之生人。又為蚊虻虎豹耶。

客曰。然則天何以不顯示其報。而禁人之殺。

答曰。天固禁之。故累示殺報。特愚人不知而蹈之。智者知之而故蹈。天無如何也。

咸豐某年。全椒縣居民某。夜臥。夢神戒曰。兵旦夕至。不戒殺斷難逃死。某驚醒。率合家大小。焚香發誓。永斷殺業。人皆從之。惟一婦曰。此夢耳。何足信。不數日兵至。一家逃出。此婦以戀家。故出稍遲。遂被殺。余親見之。

客曰。天下物類甚多。人人戒殺。則生生不已。將成禽獸世界。奈何。

答曰。蚯蚓蟲蛇。人所不食者也。豈見充滿天下乎。況世間禽獸之多。正因殺禽獸者之多也。冤冤相報。互為畜生。則成禽獸世界。若人人戒殺。則物類業報漸消。必且人天增盛矣。楚不捕蛙。而蛙反少。蜀不食蟹。而蟹自稀。非明驗乎。

客曰。天既惡殺。當使血肉之味臭惡難堪。則普天之下。自然戒殺。不亦善乎。

答曰。禽獸血肉。自天視之。原係臭惡難堪。世人食之見為美者。亦猶廁蟲貪糞。習而不覺也。譬如有人。前世為貓。念念捕鼠。前世為鶴。念念吞蛇。今世為人。不復思此二物。可見一種形骸。一種嗜好。嗜好不同。從業緣起。業緣不同。又從心起。人能與天同其心。自覺血肉之味。臭惡難堪也。

客曰。殺生為業者。仰事俯畜。咸賴乎此。勸之改業。絕其生路矣。愛物不愛人。吾不取也。

答曰。殺生為業。譬之漏脯救飢。雖暫得衣食。而累劫受苦。未有了期也。正為愛之故。勸之改業。反謂絕其生路。世之不殺生為業者。竟死乎。弗思而已。

客曰。牛可耕田。犬可守夜。固當憐之。豬羊一無所能。不食何用。

答曰。戒殺放生。不過自全其惻隱耳。豈因物之有用無用哉。因有用而不食。仍然自私之念矣。甚矣。性蔽於習。愛起於貪也。

客曰。雞犬牛羊。皆哀鳴畏死。殺之固所不忍。微細水族。殺之無聲淚者。安用戒為。

答曰。形有大小。性無大小。譬如殺人。殺老者與嬰兒。其罪同也。若謂無聲淚者。殺之不痛。試於啞子就戮時察之。

客曰。摻刀自割。固害慈心。若自人殺之。而我食之。有何不可。

答曰。此掩耳盜鈴也。若謂自人殺之。即可嫁禍於人。則屈受官刑者。但當怨隸人,不當怨官長矣。噫。物類可欺。自心可欺耶。

客曰。放生固屬善舉。但所放之物。被人捕取。奈何。

答曰。捕者自捕。放者自放耳。譬如良醫療病。不能保將來之不死。譬如凶年設粥。不能保後曰之不飢。世間萬事皆然。何獨於放生而疑之。且子又安知。所放之物。盡為人捕。而無一生乎。

客曰。行善以立心為主。心苟善矣。何須戒殺。

答曰。何哉。爾所謂善心者。為口腹之娛。使物類受彌天之苦。天下凶毒心。莫此為甚矣。試問善心。更在何處。孟子曰。人也者。仁也。仁則不殺。殺則不仁。天下斷無好殺之仁人也。

客曰。吾則無可無不可。非戒殺。非不戒殺。置之無心而已。

答曰。無心戒之。未必有功。無心殺之。何能無罪。譬如寇盜劫掠他家。飛矢誤中於汝。汝能諒其無心乎。

客曰。物類烹割。彼罪難述。我縱不殺。必有殺之者。殺之何害。

答曰。物罪固不可逃矣。己罪獨不可逃乎。因物罪不可逃而殺之。與彼同受不可逃之罪矣。相噉相殺。理有必然。人奈何處可逃之地。不思早自逃乎。

客曰。世間物命。類多欠債。殺之何罪。

答曰。物命償債豈不誠然。但有對受殺果。不對受殺果之分耳。對受殺果者。前世彼曾殺我。今冤對相逢。理當償我也。不對受殺果者。前世他人。曾被其殺。今業報雖至。不當酬我也。世人一宴之頃。牲肴數品。一臠之肉。細命百干。安得盡取對受者而殺之。竊恐取償于前世者。手中希得一二。而借債於來生者。比比然也。

客曰。不對受者。殺之固當有報。若對受者。一往一來。殺報已盡。庸何傷乎。

答曰。子不見世人相毆乎。此以杖來。彼以杖往。兩拳迭下如雨。曾見一往一來之後。各各斂手平心乎。菩薩于未來因緣。洞若觀火。所以遇冤仇而不報也。

客曰。佛言有生之屬。或多宿世父母六親。有何證據而作此說。

答曰。六道眾生無量劫來輪迴不已。即以一劫論。其數無量。安見目前有生之屬。與己無關耶。余曾見劉道源為蓬溪令。解官歸。宿秦氏家。夢一婦泣曰。吾乃秦之妻也。因埵殺一婢。冥官處我以死。乃罰為羊。今現在欄中。明日將殺以享君矣。劉急白之。亡不及救。舉家大慟。嗚呼。世之類此者亦多矣。肉眼人見不到耳。悲夫。

咸豐三年。浙江紹興府有黎氏子。無惡不作。現生變為豬。其家送至雲棲下院放生。許蔭庭司馬親見之。

客曰。見人殺生及捕魚鳥者。雖發救度之願。而力不從心。奈何。

答曰。見殺生者。默持一切神咒。或稱阿彌陀佛名號。代物發懺悔心。則被殺之物。自然受益。見捕魚鳥者。專注其人。不起別念。默念南無多寶如來數十聲。魚鳥皆可逃網矣。此法屢試屢驗。萬勿輕忽。

客曰。禱神者。或求生子延壽。或求功名財貨。舍牲拴無以明敬。奈何。

答曰。天地神明。好生惡殺。使物類無子而求子。減壽以求壽。喪命而求名利。無論天理不容。自心亦大不忍矣。非徒無益。而又害之。

客曰。凡持齋者。祭可用素。若出自食肉之家。慢神甚矣。

答曰。易有云。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傳有云。澗溪沼沚之毛。蘋繁蘊藻之菜。可薦于鬼神。豈在天之靈。而與人爭肉食耶。

客曰。血食之神。復墮地獄。信有之乎。

答曰。宿世正直。故為神明。就正直中。慈心勝者。不受血食。正直中嗔心勝者。必受血食。慈心勝者。慧勝於福。報滿不至沈淪。瞋心勝者。福勝於慧。報滿難免墮落。可知上天好生不獨人。宜體之也。

客曰。為祀神殺生。固知不可矣。為養親殺生。不知亦有罪否。

答曰。殆有甚焉。禮有云。善則歸親。過則歸己。人子之道也。己則不殺。獨為養親而殺。是歸過于親矣。於心忍乎。或不得已。用三淨肉(不見殺。不聞殺。不為己殺)及自死肉奉之。是或兩全之道也。

客曰。人子之報本。莫重於祭。父母生不持齋。沒而用素。不順乎親矣。

答曰。倘謂祖先藉祭而飽。則一歲設祭。不過數次。不其餒。而若謂餒不餒不係乎此。則祭亦不過人子之心耳。豈宰割造業。而可謂盡心乎。且孝子養親。猶需仁人之粟。殺物命而登鼎俎。累父母多生業障。何不仁如是。

客曰。子孫設祭。祖宗來享乎。抑不來享乎。

答曰。據中阿含經說。祖宗若生鬼道。子孫能以精誠致之。則來享。若在天道。以受樂故。不肯來享。若在三途。以受苦故。不能來享。若生人道。別有六親。不復來享。為子孫者。但當誠其意。敬其事。勿恣殺以重亡者之過。勿忘齋以亂臨祭之心。斯可矣。不必問祖宗之來享否也。

客曰。梁武帝以麵為犧牲。作史者論為不血食之兆。故知祀先用素。非禮也。

答曰。人之過也。各於其黨。觀過。則仁可知。梁武帝殺六貴。灌壽陽城。是其不仁也。若以麵牲而論。則在神免血食之愆。在物獲全生之幸。正其仁也。至於天下之失。乃國運使然耳。如以麵牲之故。則陳隋諸君。豈不用太牢。何亡之速耶。

蓮大師曰。作俑者。象人以葬。孔子斥為無後。則象牲以祭。仁人猶不能滿焉。必欲舍似用真。何其忍哉。

按梁武帝即位後。斷酒禁肉。休民息兵。頻書大有。自晉至隋。稱小康者。莫如梁武。享國四十九年。壽八十有六。厥後子孫仕唐。八葉宰相。史臣以其奉佛。沒其所長。任意詆毀。豈善善從長之意乎。

客曰。親朋在座。蔬食不可成歡。勝友相招。嘉餚方足明禮。為愛物而廢燕享。非通論也。

答曰。其人而為善士。則必喜我戒殺。而不嫉我之慢。其人而嫉我之慢。必養口體之小人。慢之亦無不可。冒重罪以奉他人之口。吾弗為之矣。

昔蘇東坡燕客岐亭。以詩賦陳季常曰。我哀籃中蛤。開口護殘汁。又哀籃中魚。開口吐微濕。刳腸彼交痛。過分我何得。相逢未寒溫。相勸此最急。不見盧懷慎。烝壺似烝鴨。坐客皆忍笑。髡然發其冪,不見王武子。每食刀几赤。琉璃載烝豚。中有人乳白。盧公信寒陋。衰鬢得滿幘。武子雖豪舉。未死神先泣。先生萬金璧。護此一蟻缺。一年成一夢。百歲真過客。君無廢此篇。嚴詩編杜集。

夫以東坡讌集。尚殷殷戒殺如此。子又何疑於燕賓違俗耶。

客曰。伏羲制網罟。以佃以漁。然則伏羲非與。

答曰。洪荒之世。鳥獸繁殖。不為之防。人受其害。伏羲或教民禦之。而未明言食之也。若謂教民殺生。吾恐漁舟無賴。皆為伏羲功臣。而解網縱禽。饋魚使畜諸聖賢。反開罪不淺矣。

客曰。孔子戒殺。不過不網不射宿耳。未嘗廢釣弋也。若並戒之。則仲尼不足法與。

答曰:此蓋極言聖人愛物之仁耳。以記事之書法而論,釣者所以引其不網、弋者所以引其不射宿。非謂聖人真釣弋也。若謂因養與祭而釣弋。豈孔子蔬食飲水之風。並非真樂。蔬食菜羹之祭。盡屬虛言乎。甚矣。測聖人者亦淺矣。

客曰。君子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施之有序。戒殺放生。務其末矣。

答曰:孟子所言。是親蔬次第。不是先後次第。若必盡此。而後及彼。則幼失父母。而有志仁民。未及事君。而慈心愛物。反得罪於君父矣。孟子豈作此執滯之論乎。

客曰。信斯言也。必持齋而後可。吾不知孔子亦持齋否。

答曰。書云。齋必變食。又曰。子之所慎。齋。禮言。致齋於內。散齋於外。班班可考。今人事事不能如孔子。而獨藉口於食肉法孔子。豈孔子尚為肉食者鄙耶。

客曰。持齋固善矣。其如形容枯槁。奈何。

答曰。真身為重。假身為輕。且神明賞罰。論人之形容乎。抑論人之心術乎。弗思而已。

客曰。世間五種辛。本地中所生。佛經何為一並戒之。

答曰。經言。為其辛臭故。能障菩提故。諸天厭棄故。熟食助婬。生食發瞋故。邪魔餓鬼。嘗嗅其唇故。

客曰。有人謂吾雖不持齋。猶勝于持齋而破。有人謂吾雖持齋而破。猶勝于不持。何如。

答曰。譬如仕宦。其不持齋者。未曾出仕者也。持之而破者。既仕而被黜者也。何優何劣。

客曰。吾亦欲持齋。無如美味當前。便不能自主。奈何。

答曰。上根人發無量慈心。自不忍食。否則作五不淨想。則決定能持齋矣。一者彼種子不淨。二者彼所食不淨。三者彼住處不淨。四者彼腹不淨。五者彼死後不淨。常作此想。何不能持齋之有。

客曰。諸佛菩薩救苦尋聲。梁武帝奉佛。其後餓死臺城。何故。

答曰。餓死臺城。此迂儒之說也。通鑑載侯景攻陷臺城。見梁武帝神色不變。不敢仰視。退告王僧貴。有天威難犯。不敢再見之語。後王綸上雞子數百枚。武帝口苦。索蜜不得。再曰荷荷。遂殂。

夫曰口苦。則非枵腹可知。求蜜。則非療飢可知。且雞子至數百枚。則他物必稱是矣。焉有餓死之理。噫天下讀史者。每稱獨具隻眼。獨此一段史文不覺。以耳代目。甚矣。習染之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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