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律訓

三十三、誘拐師娘,邪淫亂倫

喜善堂 公元一九七六、六、二十七
詩:勤勞聖賢得其功 身修理真德明宏
慈善廣布心志懷 品行超人耀祖宗
示:今宵東嶽殿東嶽大帝,藉本堂為陽民林玉○因果業障討報一案審判,並命六部生以外,諸生排班效勞,嚴守堂規,不可隨意走動,審案之時,司香進果獻酒暫停,東嶽殿諸長官已臨本堂,片刻後將案桌移前,如公堂候審。
東嶽殿走報司降
詩:今臨聖堂會賢英 杏壇闡教破痴名
陰陽事蹟映懇鏡 勸人處事磊落明
東嶽殿文武判同降
詩:文儒聖壇五教興 武法森嚴護善靈
判明陰陽律法正 降筆勉民善功行
東嶽殿將軍降
詩:白衣雲集理勤修 儒門規範虔學求
明德悟守登彼岸 喜善悠久譽永留
聖示:大帝已臨本堂,命派貴堂宣講生鄭新助(天音雜誌社鄭社長)至案前,擔任司掌審案之一切謄譯,代傳喚陰陽各受審人,帝諭已下,不得有誤,此示。
東嶽殿東嶽大帝降
詩:奉聘登鸞審陰陽 藉堂判明善佑昌
喜善神人代天化 參者聖箴大道揚
聖示:命陽世原呈疏人林玉○及被告亡靈李珍花進堂侯傳。令文判代執桃枝柳筆揮鸞。命主簿官開卷,備審一切案情。
主簿官曰:稟主公,今調卷而藉喜善堂升堂,開辦陽民林氏玉○,住鯤島台南府城隍轄下,仁德鄉後壁厝○○號。現庚四十二歲,本世出生日期為歲次乙酉(三四)年三月廿七日辰時,現受因果討報而痛苦萬分,經喜善堂正主席柳星君裁准,呈稟南天,疏轉酆都大帝,牒交本殿,今宵藉喜善堂開辦陰陽雙方討報之因果而特審此案,請大帝明示。
帝曰:宇宙間本天堂地獄陰陽之分,天是陽亦為男,地是陰為母也。世人秉陰陽因果而轉世人生,皆帶業而投胎,善惡因果之報應如影隨形,善者得其昌,惡者必嚐惡果,而應世人昧理妄造之惡因果報應。此乃千古恒常之定律。人人均難倖免,今稟疏人林信女冤欠臨身,現被討報前因,今在喜善堂案前,虔誠叩求,正主席柳星君特專案奏明 上蒼恩准,牒轉三曹,今夜特藉喜善堂開辦此案。林玉○暫退一邊侯審,命將軍帶女魂李珍○進案前。
將軍稟主公:女魂已帶至,請主公定奪。
帝曰:案前李女魂細聽,汝在世家住何處?何時逝世為何而亡?詳細答來,不得有誤。
李女魂答:稟大帝,小魂死時是六歲,至今有二十四年,若以陽世之年華而算,已經三十歲,家住嘉義縣中埔鄉金蘭村中埔十號。我是被害死,冤枉死,死的好慘,請大帝爺替我作主。
帝曰:小女魂汝不要再啼哭,今在公堂之上,凡有理者,本座定為汝作主,汝可說詳細一切案情,以便本座今宵審案之憑裁。
李女魂答:我在生之父叫李國雄,因我母生我之時,不幸患產後破傷風,撤手辭我父女而別世,故我出生後即無母可養育,全靠我父代母職,一手帶大,當我六歲之時,因家庭失人照顧,我父在外工作以維持家庭之生活,且尚須料理家事,體力精神上實無法支持,每想起我母生我而不幸別世,父女常抱頭大哭,鄰居見我父為人老實,雖家庭貧窮,但亦甚認真工作,適逢同鄉頂六村,富菸農家之女范英妹,因與其夫性情不合而離婚,經媒人提親而嫁我父為繼室,成為我之後母,不料原性之未改,恃傲而待我父子,因我出生就無母,故我父較寵愛我,不料此父子之親情,引我後母之殺機,而於二十四年前二月初四將我殺害,並將我拋棄於村中水田裏,使我幼年之紀,便遭受人間這等慘害之苦,真是恨命運之不公,以上之招言句句是實,請大帝明斷,未知今宵帶我到喜善堂提審為何因?
大帝曰:命主簿官開卷,對照李女魂所言是否屬實?
主簿官答曰:一切均如女魂所說,請大帝明示。
大帝曰:本座問汝,自汝死後一切情形如何?為何與案前呈疏者,林玉○擾纏不休,准汝答言,不必驚慌。
李女魂答:我本世之命數未該終乃枉死,當死後由中埔福德正神領我至嘉義城隍爺報到後領往陰司,雖經閻王准我隨時轉身而投胎人身而再出身於陽間,但我不再投胎轉世,因世人之心太險惡,然害死我之後母,亦受陰陽律法所判刑,當我在陰司自在過了二十年左右,約四年前,思世人為非作歹,乃未明因果,若凡行惡者,應受因果之報應,如此始能使世人向善。而林玉○前世是我門下之學徒,拜我為師,學木工之手藝,恩將仇報,利用我臥病嚴重之時,誘拐年輕之師娘,竊取大批金銀,一走了之,世上那有門生拐走師娘之亂倫邪行,若因果無報,難服三曹之對律,因此稟呈閻君王,諭准予四年前開始討報前世債也。自此後林玉○開始精神病分裂而唸唸有詞,因果之病發作而身體不適,此為因果循環之報應,未知拘小女魂到此有何指示,我附身擾纏,乃領有閻君王之憑證。
大帝曰:案下李女魂細聽,汝之心意本座知之,乃奉令而討報因果。今若藉善書傳世之刊行,將汝之冤深案行公諸於世,前後兩次被害之處境得予公開,使冤情大白於世,有助於世人勸化向善,此為本座親臨喜善堂開辦汝等陰陽之案,今宵本座特為汝雙方排釋此因果如何?
李女魂答:全憑大帝爺作主。
大帝曰:問林玉○汝意如何?
代稟人答:由大帝爺作主。
大帝曰:時逢三期,乃是有冤報冤,有恩報恩,此為三曹共守之因果定律。今為挽轉頹風,共渡迷痴,使世人明因果之非虛。
今宵本座特判汝雙方如下:林玉○前世未遵為人弟子之道,拐誘上輩師娘,敗壞倫理道德名節,不擇手段歹行惡性,拐捲不義之財,今受報應,遭此惡報,乃理應如此,但因念在喜善堂正主席柳星君代保願藉刊印聖箴,發揚渡眾,特准寄罪緩辦十年,但須即日起速行大善不斷,若未遵諭而行,其緩寄之罪一併撤消,並即刻由鄭宣講生新助(天音雜誌社鄭社長)代寫迴向立願文疏,專案行稟本座裁准,若依諭而行,其功可補前世罪愆,否則其果自擔。女童魂李珍○前世因患病又急怒而亡,今世又被不仁之繼母害死,堪謂可憐,特准汝逍遙陰陽兩界,並即日起不可憑附林玉○,暫停止討報,准可暗中觀察其行善之功德,十年之中所行功德,全部迴向由汝而得,不得違諭而行,若汝雙方再違本座諭而行者,其罪各自受,絕不寬貸。今宵已晚,就此收卷,各執事小心行動,不可驚動陽人。並謝喜善堂神人協助設案效勞。
本堂司禮神再降:恭送東嶽大帝諸長官回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