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律訓

一、棄親不養罪彌天

吾乃本堂保生大帝降 妙基堂 公元一九七五、六、五
詩:陳賢夫婦配鴛鴦 五子已失在中央
數拾寒暑未起色 加勤行善可破殃
示:今請臨時鸞駕,有關台北信士陳金O夫婦案前稟求之事,吾神特開壇指示之查陳信士為拾餘年來,所經營市場生意每日愈下,此乃與汝夫婦本身因果有關汝本命中註有五子登龍,方才吾已以詩言指明三子已失,故而影響家運老來無靠,若論汝陳家之因果,應從汝之前生言起。
前世汝夫婦本是一對姊弟,因生父早亡,汝母為扶養汝姊弟另嫁他人,汝姊弟隨由繼父照顧養大至成人,且汝繼父視汝姊弟如己所生,可謂恩情重大,俗俚言:「生者放一邊,養者大如天」。
豈知汝倆長大後,卻不知報恩盡孝,未盡反哺之恩,繼父年老無法謀生,被汝姊弟遺棄未盡扶養之孝責,始後汝繼父終極怨恨中而別世,此為汝倆前生之未盡孝道之因果冤欠。
此世汝倆結為夫妻後,前生因果業隨汝倆而開始討還,前生汝倆之繼父,今世投胎為汝之第三子。
此子生後聰明乖巧極得汝倆之寵愛,此中因果循環天機非汝倆所能知也,如照因果安排,將來此子將花盡汝家所有財產,逼使全家走頭無路方干休。
因汝倆本世積有善功,因此前後兩世因果提早安排結束,故於三子成年前別汝倆先死,否則如照因果律令安排,後果更不堪想像。
今汝三子雖已先亡,但前生債仍未清,故乃有生意奇差之事。
從今起,立即行善佈施,自能漸解前世冤業,並於地藏古佛前懺悔呈疏,發愿行善可漸化解也。


二、不孝之報

吾乃本堂中壇元帥登台 聖心堂 - 公元一九七五、七、十一
詩:聖心法舟載緣士 共登彼岸享真如
中壇元帥鎮壇守 登鸞執乩大道扶
又詩:午未交替萬八秋 三曹普渡緣得救
宿世冤欠今清算 因果討報纏無休
◎論許盟○之因果
詩:許子不孝遭天遣 惡劫臨頭自報應
養育親情厚載恩 未思反哺苦慘連
示:查許君日前所發生之車禍,乃酒後自駕機車撞於路旁樹幹而手足俱折昏迷不醒,幸經路人好意代送醫院急救,奈因不孝罪孽已臨頭報應,故而災劫難逃,致右手右足成殘,此報應之事委因果原由,應從許君幼年述起:
許君幼年喪父,因家貧難以維生,七歲之時隨母改嫁入繼郭家,因繼父未娶故視許如己所出,十二歲時,不幸其母又病故,因母未給郭家生下一男半女,為繼承郭家香火,許君乃身挑許郭兩家香煙,雖單傳但肩負兩家薪火之續延。 及長,許父正託媒為子娶媳之際,不慎在山上工作因跌倒成中風,又未及時治療成癱瘓半身不遂。
此時許君不念繼父養育之恩,無思反哺之孝,不但未延醫診治父病,反而乘父中風無法行動之時,將繼父終身節儉所存儲之現款金飾盜取花用一空。
最不該,未經其父之同意,偽稱需籌大筆住院醫葯費,將父產抵押變賣一空,另租一間簡陋破屋置其父住該處,隨即離家花天酒地,將抵押變賣財產款項揮霍殆盡,任繼父輾轉哀號於破厝不顧,真是喪盡天良大不孝之人間慘事一椿,幸有鄰居富同情心者,每利用空閒幫其整理臥褥,清理屎尿濁臭,並將剩飯餘菜殘湯置於床旁,任其自食取用,可憐在這生不如死殘喘苟延拖命中,因病情嚴重且又時飽時餓,而引起併發症,終在含恨哀號中別世,亡時兩眼睜瞪死不瞑目,後事乃由善心人士代為安排簡埋草草了事。
此等不孝遺棄繼父養育大恩不顧,冥冥中已註下因果報應之冤,此後許君在花盡父產後,已孑然一身走頭無路為人打雜維生。
日前領薪水後,於彰化夜市路旁攤販自飲黃湯數杯,於返回台中友人途中,忽見其繼父顯靈露相,一時大驚而分神自撞路旁樹幹,手足當場斷折,面目全非重傷昏迷不醒。
雖經善心人士送醫急救,任爾華陀再世亦難治癒其殘疾,此後終身將成殘廢,一報還一報悔之已晚,此乃自陷不孝因果報應苦圈痛苦無盡期,吾神揮筆至此亦感嘆萬分,望世人能知盡孝為要。